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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时间:2023年04月20日

    迎难而上 敢于斗争 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财务审计处坚决贯彻落实全局动员部署会精神,切实履行工作职能,从“对党组负责、对历史负责”的角度出发,发扬斗争精神,不惧难题、连续作战,着力解决省委巡视指出非税收入、往来款、政府采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坚持迎难而上,全面彻底排查。本着“实事求是、还原历史”的原则,组织精干力量集中攻坚,查找相关档案资料,努力还原相应财务活动过程。对所有往来款进行了2轮“地毯式”排查,查询34年来8400多本往来款相关账簿、凭证等历史资料,全面梳理往来款形成的来龙去脉。排查出30年以上往来款约12笔,20年以上的约58笔,10年以上的约137笔,10年以下的约60笔。共查找到招标文件105份、补充说明102份,找到投标文件89份、补充说明59份,找到采购合同30份、补充说明16份,找到履约验收书108份、补充说明45份。218个自行采购项目资料已全部梳理清晰,基本能反映采购历史过程。

        二、坚持依法依规,加大清理力度。按照“该收回收回、该核销核销”原则,做到应收尽收、应减尽减,坚决向省委、省政府交上一份“明白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查情况进行了第三方专项审计,依据审计报告和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分类清理。截至目前,已依法完成往来款清理56笔、共减少3478万元,占往来款总额的23%;剩余211笔、1.1亿元往来款全部找到相关资料凭据,正在进行清理;已上缴国库非税收入和缴税1306万元,其余223万元已连同其他收入一并缴纳税款。同时,严格控制个人借款以及非税收入等暂存款项,做到“有借必还,有存必缴”,坚决杜绝形成新的“历史欠账”。

    三、坚持举一反三,完善相关制度。制定了《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实行政府采购归口统一管理,对部门职责、采购程序、履约验收、资金支付、档案资料留存备查等环节都进行了明确,形成了各环节相互制约、互相监督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对采购行为实现全链条管理、全过程追溯、全结果公开,实现“阳光采购”。对“自行采购”进行了严格限制,除应急等特殊情况外,全部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有效防范各处室自定规则、各自为战的问题。制定了《非税收入上缴工作规程》,从制度上彻底解决非税收入上缴“时间差”问题,坚决杜绝“边改边犯”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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