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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公共机构节能处   时间:2023年03月05日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简讯

    2023223

    内容摘要

    ★沈阳市组织开展2022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

    ★建设光储充一体化停车场  助力阜新市公共机构新能源技术的推广使用

    ★锦州市开展2023年度公共机构能耗数据会审暨节能统计员培训会议

    ★锦州市召开2022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考核评比暨节能统计员培训会议

    ★盘锦市创新模式推广新能源汽车

    沈阳市组织开展2022年度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

        按照《2022年沈阳市市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及《2022年沈阳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有关要求,2022年12月13日至15日,沈阳市公共机构节能办组织对全市各地区及各市直部门(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年度集中考核。

    此次考核围绕《2022年沈阳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部署事项,分别对区县(市)、独立办公市直部门(单位)和集中办公市直部门(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采取区县与市直部门交叉互评方式抽调6名优秀业务骨干担任评审考官,具体就节能指标、能耗统计、宣传培训、专项工作、考核监督、加分项目等6个方面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同时,对照考核评价标准,考官对各单位提报的相关考核材料进行现场评分,做到“得分有凭证,扣分有依据”,确保了考核评价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年终考核的开展,进一步推动了沈阳市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实施和任务目标全面完成。以此为契机,沈阳市各级公共机构将持续推进能耗统计、节能宣传、节能项目改造、合同能源管理以及反食品浪费等节能工作,全面完成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引领带动全社会形成节约能源资源的新风尚。

    建设光储充一体化停车场 

    助力阜新市公共机构新能源技术的推广使用

    为推进阜新市公共机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开展,推动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新能源技术的应用,阜新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在集中办公区停车场改造工程中安装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13个,可同时为26辆纯电动或插电混动型新能源车辆进行充电,开创了阜新市公共机构安装新能源车辆充电设备的先河。

    该项工程对阜新市公共机构推广使用新能源技术应用工作意义重大,一是短期内解决了集中办公区现有的新能源车辆日常充电需求,从而带动了干部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私家车的热潮;二是从长远来看能够推动阜新市新能源公务用车逐步替代传统燃油公务用车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促进办公机构新能源技术的应用,通过规划设计,新建的新能源充电设备将与集中办公区准备安装的屋顶光伏发电系统进行连接,组成光储充一体化系统,实现光伏绿电的高效应用;四是阜新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率先示范必将对全市公共机构起到引领和带动作用,继而推进新能源产业在该市发展壮大。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锦州市开展2023年度公共机构

    能耗数据会审暨节能统计员培训会议

    为做好锦州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报送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共机构能耗数据报送质量,锦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3年210日,组织9个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主管单位节能统计员,开展了2023年度能耗数据会审暨节能统计员培训会议。

    会审采用集中审核的方式进行,市公共机构节能办负责能耗统计同志从三个方面对全市节能统计员进行了培训:一是能耗数据统计审核方法;二是国管局能耗数据报送系统的操作流程;三是查验部分公共机构上报2022年能耗数据的相关凭证,核验数据真实性。

    会审期间,对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主要指标、各项数值逐条逐项分析讲解,进行了数据系统分析核验操作演示。同时,以部分县(市)区2022年度数据为例,对照检查公共机构建筑面积、用能人数以及水、电、天然气单价指标及汽油、柴油、供暖等能耗数据的完整性、匹配性和真实性,对能耗数据统计填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点对点解决,对异常数据集中进行了案例式剖析,对错填漏填的数据及时进行了修正和完善。

    会议最后,锦州市机关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盛晓美对各县(市)区能耗数据报送等工作亮点进行了肯定,同时对本年度公共机构节能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此次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各县(市)区之间的学习交流,强化了统计员的数据分析审核能力和业务水平,为高质量完成锦州市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统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培训现场

    锦州市召开2022年度公共机构

    节能工作年度考核评比暨节能统计员培训会议

    锦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已纳入市绩效考评范围,为精准掌握2022年度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实情况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一步交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先进管理经验,做好本年度能耗数据统计上报培训工作,2022年12月13至15日,锦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2022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考核评比暨节能统计员培训会议。

    会上,各单位认真总结本年度节能工作,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落实整改。考核过程中,针对目前机构改革部分单位隶属关系变动、节能统计员工作交接等实际情况,就信息维护、数据核验、下属公共机构账号变更等问题给出精细指导,并带领大家学习了修订后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为能耗数据统计上报工作筑牢坚实基座。为更好地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会中各单位集中观看了锦州市公安局节约典型示范案例宣传片,锦州市公安局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分享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典型示范案例、水效领跑者等示范创建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和经验做法,得到了现场同仁的一致好评。最后,锦州市机关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盛晓美对各单位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做以点评,并对明年的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要求各级公共机构要超前谋划2023年工作思路及开展方向,确保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下一步,锦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严格依据各单位提供的佐证资料和实际工作情况评价打分,确保高质量完成2022年度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工作。

    考核现场

    盘锦市创新模式推广新能源汽车

    为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通过建设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以制度化、市场化、职能化方式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在全社会掀起了低碳生活、绿色出行的新风尚。

    一是制度先行,规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国家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发挥采购政策功能和党政机关示范作用,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在配套基础设施能够提供有效支撑的情况下,到2025年各省(区、市)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燃料电池汽车)比例不低于30%。盘锦市按照国家要求,制定了《盘锦市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提出发挥采购政策功能和党政机关示范作用,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在配套基础设施能够提供有效支撑的情况下,各县区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当年配备更新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燃料电池汽车)比例不低于30%,并逐年升高。

     二是创新方式,建设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运用市场化方式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并推进盘锦公务用车迈进新能源时代。在推进充电桩安装过程中,盘锦市委副秘书长、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机关事务中心主任积极协调市综合执法局和国家电网盘锦分公司等部门,多次召开现场协调会和专题工作会议推进项目进程,研究制定了市域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以及充电桩标准,精准有效的根据盘锦地域特征建设新能源充电站。截止目前,盘锦市辖区内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站13处,共计99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已在全市完成投资近2000余万元,均以社会化方式运作,整个项目政府财政零出资,既达到了节约型政府建设目的,又为盘锦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发挥优势,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册、班车宣传等形式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新能源汽车的优势及对环境保护起到作用;与市域内新能源汽车销售商沟通协调,形成了机关干部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优惠方案;在公共机构楼前不定期开展新能源汽车专题展览;市机关事务中心党组班子带头更换新能源汽车,身体力行营造使用新能源汽车的良好氛围,鼓励更多的人优先考虑购置新能源汽车。盘锦市机关事务中心发挥公务用车集中管理优势,从公务用车管理源头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截至目前,已社会化购置新能源执法用车117台,开启了盘锦市公务用车新能源时代。近年来,盘锦市社会化购买新能源公务用车占比全市新增新能源汽车总量逐年增多,推进了盘锦新能源汽车应用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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