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局内动态

省政府机关保卫处全力做好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机关大院安保工作

发布时间:2013-11-21    来源:省政府机关保卫处

 

省政府机关保卫处全力做好十八届

三中全会期间机关大院安保工作

 

为确保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期间省政府机关大院安全稳定,按照蒋斌副秘书长的批示要求,省政府机关保卫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多措并举,加强防范。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11月7日,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处长梁占先同志传达了郭富春副秘书长的指示及局做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大院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抓好落实。

二是严格安全管理。值班人员全时在岗在位,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妥善处置;协调行政管理一处、行政管理二处严格人员入门登记制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在西门入口设置隔离带,任何车辆不允许在门前停放;对院内重点区域进行白天巡逻,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妥善处置。

三是进行安全排查。11月8日,由顾建光副处长带队对两个机关大院的食堂、变电所、水源地等重点部位用电、用气、消防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通知相关单位,要求立即整改,确保安全。

 

专题会现场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405号 辽ICP备17018487号-1 网站标识码:21000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