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印发《辽宁省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网上交易规则》,标志着我省国有资产处置交易正式告别单一平台时代,迈入多元开放新格局。
新规最大亮点在于——全面开放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对接能力,允许依法合规的第三方电子交易系统进驻参与国有资产处置交易。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市场化交易平台均可“同台竞技”,打破以往交易渠道单一的壁垒,为闲置、低效国有资产盘活拓宽推介渠道,最大限度提升竞价充分度,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修订后的《规则》共十一章、四十六条,重点围绕制度依据、主体权责、业务流程、风险防控等方面全面对标上位法律法规,确保交易全程合法合规、阳光透明。同时,进驻的第三方平台须满足统一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实现交易全量数据实时互通共享,并严格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
下一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等行政监督部门将对交易全流程实施严格监管,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有序推进第三方平台对接落地,持续以市场化改革激发交易活力,助力全省营商环境提质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