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2025年省政府机关大院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省(中)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保障省政府机关大院良好的交通秩序和行车安全,加强省政府机关大院车辆的管理,提升管理质效、优化服务保障,省政府机关保卫处将核发2025年车辆通行证。
一、 时间安排
2024年12月2日至12月31日
二、 办证地点
省政府机关保卫处(省政府办公厅9号楼112室)
三、车证种类
(一)省委车辆通行证
(二)省政府车辆通行证
四、核发范围
主要包括:省政府组成部门、国家机关驻省机构、金融部门和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省委车辆通行证:由省委机关保卫处和省政府机关保卫处共同核发。该证核发范围为到省各级机关办理公务的省政府机构公车、副厅实职以上领导干部、一级巡视员私家车及有特殊工作需求的实职正处级干部私家车;国家机关驻辽机构、金融部门、企事业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省委车辆通行证可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等机关(含太原街2号院)通行。持该证车辆进入省政府办理公务时可从省政府西门(正门)、南门、北门出入。
(二)省政府车辆通行证:主要核发给院内工作人员的私家车,国家机关驻省机构、金融部门、企事业等院外单位因公务到政府大院需办证车辆,持该证车辆可从省政府西门(正门)、南门、北门出入。
五、办理流程
(一)公务车辆通行证的办理
各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持单位介绍信及公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入门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私家车辆通行证的办理
各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携带车辆入门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人一证,个人信息后附工作证复印件,无工作证附省政府保卫处核发的入门证复印件,如有其他情况办公室统一出具说明,车辆通行证仅为在职人员办理,退休人员不予办理。
六、相关要求
(一)车辆通行证免费办理。
(二)各单位对本单位需办证车辆要严格审核,认真登记,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将另行补报,延后办理。
(三)车辆入门登记表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按相应格式提供电子版。
(四)车辆通行证应妥善保管,如丢失需本人写出情况说明,并报请单位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方可补办。
(五)驾乘人员应遵守机关大院管理规定,严禁携带违禁品,搭载无关人员进入大院,严格按照院内交通地线行车和停车,禁止逆向超车、超速行驶、使用双闪灯和远光灯,院内限速30公里/小时,针对超速的不文明驾驶行为将视情况予以处理。
(六)对伪造、涂改和串用通行证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2025年车辆通行证于2025年1月1日启用。
省政府机关保卫处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