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及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以及办公用房、建设用地计划的编制和统建统管工作。负责审批修缮项目,组织实施建设用地规划和基建规划,管理相关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