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12日
  • 编辑:机管管理员一
  • 来源:局办公室

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明确解读范围公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政策文件,均须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即“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或者《辽宁机关事务》杂志进行科学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政策和改革举措。

    第二条 规范解读程序。公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政策文件,起草科室要在其公开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报送局办公室,经主要领导审定后予以公布。

    第三条 创新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形式包括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解读等。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有关部门可根据需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 健全解读机制。局办公室负责牵头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工作。局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督促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政策文件的起草科室报送解读材料并进行审定。起草科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释疑解惑,回应社会关切。怀化水利网是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专栏,迅速跟进、主动对接,及时更新解读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