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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人员入门证办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6-03-05    来源:省政府机关保卫处

  

办理范围:

1.单位:驻院各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尚未发放制式工作证)、长期借调、外包服务等用工人员;

2.住户:东新村住户、家属及长期雇佣的家政人员。

办理材料:

1.单位:各单位办公室负责填写《人员入门证汇总表》,分管副厅(局)级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免冠一寸照片1张;

2.住户:东新村住户的户口本或身份证的原件或复印件,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免冠一寸照片1张。

办理地点:

省政府机关保卫处(北陵大街45-9号112房间)

办理机构:

省政府机关保卫处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时间:

每年3月份(根据实际情况)

联系电话:

024-86909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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