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驻院各单位无办公厅制发工作证的正式编制人员、驻院各单位临时用工员、东新村住户、东新村住户雇佣的家政服务人员、各单位临时借调人员、院内各单位施工的临时施工人员。
办理材料:1.院内各单位办证:单位填写“人员入门证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近期照片1张(新增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照片1张);2.东新村住户办证:东新村所在地户口本原件,近期一寸照片1张。
办理地点:省政府机关保卫处(北陵大街45-9号112房间)
办理机构:省政府机关保卫处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时间:每年12月份(根据实际情况)
联系电话:024—86909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