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辽宁省人民政府
    邮箱
  • 无障碍浏览
  • 辽宁省省直机关医疗服务中心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来源:   时间:2023年07月06日

    辽宁省省直机关医疗服务中心

    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辽宁省省直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安排和注意事项见附件。体检结论将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体检安排和注意事项

         辽宁省省直机关医疗服务中心

        2023年7月6日

    【附件下载】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405号   辽ICP备17018487号-1  网站标识码:21000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