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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双向选择接收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公告
来源: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时间:2024年08月19日
2024年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双向选择接收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公告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关于做好2024年省(中)直单位接收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辽退役军人发〔2024〕12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接收安置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计划 机关工勤接待服务岗位1名。 二、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为双向选择。 三、安置人员范围 纳入年度安置计划,符合在沈阳市(不含康平、法库、新民、辽中地区)安置,已参加现场报名选择报考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工勤岗位,且已被审核通过报考资格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 四、考核方式 通过资格审核的退役士兵应参加我局组织的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24年8月21日15:00。 (二)面试地点 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机关二楼大会议室 (三)面试内容 1.接待工作基本职责;2.职业道德规范。 五、录用办法 面试考官当场打分,面试成绩取平均分。面试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60分(不含)以下不予录用。 退役士兵总成绩由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权重比例合成总成绩。其中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根据退役士兵面试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录用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我单位与录用人选签订“双向选择协议书”。 六、其他 1.退役士兵应保持电话畅通,因通信不畅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接收安置实行诚信承诺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录用资格。 3.如退役士兵已被其他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不应再参加本次面试。 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8月19日 【附件下载】 【相关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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