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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公共机构节能处   时间:2021年12月10日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简讯

    2021年12月9日

     

    内容摘要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显成效

    ★沈阳市扎实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阜新市开展全方位节电行动

    ★盘锦市举行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授牌仪式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显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优化机关环境,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注重分类投放、规范收集、统一收运、宣传指导,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推进垃圾分类场所建设。在办公用房较为紧张的情况下,专门开辟场地建设环保屋,设专人负责全厅可回收垃圾的集中管理工作。签订了《辽宁省省直公共机构可回收物回收服务协议,实现了垃圾定点定时投放、定期收运处置。环保屋设置以来,共回收纸壳、纸张、塑料瓶等可回收垃圾近1500公斤,同比提高50%。

    二是加强垃圾分类指导。为每间办公室配发可回收垃圾袋、其他垃圾桶、圾分类装置等100余套,实现了可回收垃圾定期回收、统一处置。为食堂配发了分类垃圾桶3套,实现了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分类投放,提高了厨余垃圾利用率。同时在厅机关办公楼、院内增设了6处有害垃圾回收箱,为精准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设施环境。

    三是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性,推动习惯养成。利用“节能宣传周”等契机,通过厅微信公众号、机关一楼大厅LED电子屏、垃圾分类宣传册等多种宣传载体,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使机关干部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环保屋

     

    沈阳市扎实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为推动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坚持以节约型机关建设为主线,扎实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一是653家党政机关成功创建节约型机关。在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中,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发挥引领作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实地指导,并对“制止餐饮浪费”“广泛使用再生纸”“实施绿色采购”等10个方面逐项开展实地核查。此外,在日常工作中,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还积极倡导机关干部职工秉持绿色低碳办公理念,采取适量乘用电梯、推行无纸化办公等措施,自觉践行绿色低碳办公方式。2020-2021年,沈阳共有653家党政机关通过节约型机关创建验收,创建完成率为94.09%,提前一年完成全市党政机关创建率达到75%的三年创建工作任务。

    二是引领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向全市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发出倡议,号召大家争做“节能降碳、绿色发展”的引领者、践行者和宣传者,把绿色低碳理念转化成日常生活中的行为规范,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在全社会形成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目前,沈阳市市直公共机构已将制止餐饮浪费及生活垃圾分类步入常态化管理,餐饮食材消耗量、餐厨垃圾量均有所降低,市直公共机构累计规范收运可回收物309.25吨,同比去年增长281.48%,基本形成了“人人懂分类,人人会分类,人人能分类”的新风尚。

    三是争做节能降碳、绿色发展的传播者。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等为重要窗口,组织全市2000余家公共机构充分利用自身宣传终端,宣传贯彻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向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转型。并在日常宣传中组织全市公共机构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倡议书、印制宣传海报、举办专题讲座、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营造“人人讲节约、事事讲节约”的良好氛围。

    四是深入推进低碳降碳行动。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不断深入推进低碳降碳行动,在全省率先启动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将公共机构采取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节能技术改造作为创新工作不断推进,并于今年5月颁布实施了《沈阳市开展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是推动公共机构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的具体办法,消除了长期制约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的政策真空,对具体项目落地有着重要指导意义。

     

    对大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进行验收评价

     

    阜新市开展全方位节电行动

    为缓解电力供应压力,按照阜新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有序用电工作部署,阜新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积极发挥节能减排监督管理职能,带动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开展全方位节电行动,推动社会各界共同践行节电低碳生活方式,携手应对当前电力供应紧张状况。

    一是高度重视,统筹部署出实招。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有序用电、节约用电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召开节电节能工作专项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有序用电工作精神,细致研究落实举措,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节约用电,积极开展节电宣传,营造节电氛围,确保责任落实、措施有力。

    二是迅速行动,加强管控办实事。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向全市各县区、市本级各级公共机构转发了市电力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限制全市景观照明设施使用时间的通知》,积极协调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落实有序用电举措。《通知》下发后,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率先关闭楼体亮化灯,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所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科技馆立即行动,积极落实节电节能工作要求,主动关闭楼宇景观照明和亮化设施,要求职工节约用电,减少非必要用电用能。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党组深入“一馆两中心”督导检查节约用电情况,再次强调要积极做好工作时段科学节约用电管理,严格控制非工作时段能源消耗,增强能源忧患意识,营造浓厚节电节能氛围。

    三是细化措施,强化宣传见实效。为进一步强化节电节能成效,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分别在《阜新日报》、微信公众平台“阜新宣传”“阜新微报”和“阜新机关党建”等多家媒体刊发《致全市公共机构和广大干部职工节电倡议书》。大力号召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加强亮化设施开启时间管理,在电力负荷高峰时段关闭楼宇景观照明和亮化工程等设施;冬季空调制热不得高于20摄氏度的节能规定,减少电梯使用频次和使用量;提倡白天采用自然光照明;减少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时间等。

    四是落实督导,巡查检查抓实际。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公共机构节约用电管理,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带队,抽调各部门人员组成三个节电工作督导小组,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启动了为期三的节电摸排检查。为做好此次摸排检查工作,召开主任办公会专项研究具体工作方案,编制《阜新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落实节约用电情况检查表》,对各节电相关事项进行细化分类,从节约用电管理制度建设、节约照明用电、节约办公设备用电、节约空调用电、节约电梯用电、普及节能产品等六个方面进行全面督导。在三天的时间里,三个小组走遍了市本级68家公共机构,对各单位具体节电措施进行逐项核对,督促节电工作落实到位。

    下一阶段,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将联合市委、市政府两办督查室开展全市公共机构第二轮节电工作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

     
     
     

    阜新市公共机构节约用电倡议书

     

    盘锦市举行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授牌仪式

    近日,盘锦市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举行了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授牌仪式。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魏旭阳,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詹青春及中心公共机构节能科同志分别到盘锦检验检测中心、兴隆台区行政审批局、大洼区高级中学、大洼区实验小学4家单位颁发“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奖牌及证书,相关单位领导及负责同志参加了授牌仪式。

    授牌仪式上,获得荣誉的4家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都表示,他们会以此项荣誉为动力,继续坚持可持续、绿色发展理念,向着更高的目标前进,为盘锦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授牌仪式后,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魏旭阳指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是由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颁发的一项含金量极高的荣誉,盘锦市仅5家单位获得此项殊荣。获得荣誉的单位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方面成绩显著,在全市公共机构起到了表率作用。希望盘锦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能以此次授牌仪式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以更强烈的责任担当和更有效的实际行动,积极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做出更大的贡献。

     

    授牌仪式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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