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辽宁省人民政府
    邮箱
  • 无障碍浏览
  • 公共机构节能专报(第88期)
     
    来源: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处   时间:2013年07月26日

    公共机构节能专报

     

     

     

    88

     

                 辽宁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723

     

    “三个给力”助推鞍山市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

     

    按照《“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切实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水平,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对全社会节能的引导示范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管局共同组织开展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鞍山市把这项工作作为政府的一项大事来抓,经过慎重研究、综合考量,最终确定将鞍山市职教城作为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进行了申报,并明确了“政府抓总、各部门积极配合”的总体思路,提出了组织领导、指导帮带、政策资金“三给力”的要求,有效地推动了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组织领导给力,牢牢把握创建工作方向

    鞍山市对于国家开展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高度重视,接到上级有关文件通知后,市政府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部署具体工作。会议明确,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顺应当前节能减排,建设美丽中国大趋势下的重大举措,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发展方向,对各级公共机构进一步落实节约能源行动必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将鞍山市职教城确定为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是职教城的一件大事,创建的成败直接关系到辽宁省和鞍山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会议要求,全市上下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有关部门要全程参与、全程监控、全程管理,要真抓实干、求真务实,高标准、高质量地抓好职教城的创建工作。

    为此,市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忠月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资源管理中心、公共事业管理局、职教城等市直单位和部门组成的国家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示范单位工作方案。职教城也专门成立了创建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选调精兵强将,打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按照国家、辽宁省和鞍山市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创建的各项相关工作。

    二、指导帮带给力,对创建工作实施全程管控

    为了把创建工作抓好抓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全程参与职教城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张忠月副秘书长多次带工作组深入职教城调研,贴近服务,靠前指挥。指定办公厅节能处作为专业部门进驻职教城,全力指导创建工作,研究起草创建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从规章制度到建筑设施,逐项制度查、逐个看点转,逐件设施检。对照国家《节约型示范单位评价标准》,查找问题和差距,面对面研究解决问题,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工作中,节能处注重协调,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保证了信息渠道的畅通,避免了工作中的偏差,提高了效率。

    三、政策保障给力,对创建工作实施重点支持

    为及时解决职教城创建的有关问题,鞍山市国家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调度会,就创建过程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研究,全力加以解决。对涉及的项目立项审批、工程招标、技术设计、集中采购等问题,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按照打破常规、简化程序、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给予最大的支持和保障。为彻底解决职教城硬件设施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明确由市政府办公厅会同职教城管委会,对照《节约型示范单位评价标准》的有关要求,同鞍山自来水公司、常工电子计算机工程有限公司等业务技术部门一起研究制订了节能设施技术改造方案。

    尤为难得的是,在经济增速减缓、财政紧张的状况下,市政府主要领导依然表示财政再困难也要把示范单位创建的事情办好,在第一时间对职教城的资金申请做出批示,责成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拿出处理意见,并指示政府办公厅督查室督办此项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认真落实指示精神,立即启动有关工作程序,对职教城上报的改造项目进行核查审定,迅速做出批复。市财政局克服财政紧张的困难,挤出300多万元专项资金,对职教城节能改造项目进行重点保障,并在最短时间将经费拨付到位,保证了创建工作的效果。

    目前,鞍山市职教城的创建工作已进入到攻坚阶段,节能改造项目已全面展开。近期,将组织有关人员赴兄弟省市的节能先进单位进行学习和考察,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改进和提高的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下载】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405号   辽ICP备17018487号-1  网站标识码:21000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