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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共机构节能专报(第93期)
     
    来源:公共机构节能处   时间:2014年02月21日

    公共机构节能专报

     

     

     

     

     

     

    93

     

    辽宁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210

     

    辽宁省圆满完成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辽宁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圆满完成了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工作。

    本次名录库建设工作得到了各地区和省直各单位的积极配合。为做好此项工作,各地区都按照要求及时下发了名录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对上报材料逐项进行严格审核,仔细校对,确保质量,并积极财政、编办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了名录库建设的规范性、全面性。沈阳大连、抚顺、本溪、营口、阜新、辽阳、铁岭等地区专门组织开展了相关人员参加的培训,对名录库软件操作进行了讲解。沈阳市将名录库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核内容,并多次召开调度会,扎实推进。鞍山、锦州、朝阳、葫芦岛等地区采取了电话、网络、现场指导和实地检查等措施,对名录库建设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督察和指导,及时完成了审核上报工作丹东市针对经济区的行政体系与个别行政区存在重叠等问题,多次同省里沟通、学习,熟练掌握软件使用方法,准确把握填报要求,对本地区填报工作进行了认真指导。盘锦市在名录库建设工作中要求各级公共机构建立“一把手负责制”、“专业责任制”和“催办制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用制度保障名录库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省直各单位也都高度重视名录库建设工作,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民委、省中小企业厅、省水利厅、省统计局大多数单位都按照省里要求,积极行动,迅速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落实,高质量完成了本单位(系统)的名录库建设

    经过努力,辽宁省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工作圆满完成。全省共审核统计23313家公共机构,做到了高标准、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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