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节能专报
第83期
辽宁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8日
全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标准
培训班在沈阳举办
为认真做好全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部署要求,经省政府领导同意,2013年4月10日,全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培训班在沈阳辽宁人民大厦举办。
受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周立元同志的委托,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处兰仁仕同志首先传达了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会议精神,并对辽宁省创建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一是要高度重视,按照"党的十八大"总要求,围绕创建工作标准,将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是要积极协调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搞好统筹,为创建工作提供资金、技术等保障,全力做好全省创建工作;三是要严格标准,确保创建工作质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国家、省里的考核、验收;四是要做好总结,充分发挥节能示范单位的引领作用。然后,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司张丽娟同志介绍了全国创建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和总体要求。
培训班邀请了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标准主要起草人、中国建筑环境科学院建筑环境与节能研究院的宋波主任详细讲解了示范单位的创建标准、具体实施方法和步骤,并进行了现场答疑。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郑建同志及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的有关领导应邀出席了培训班,全省各地区主管部门、部分系统管理、垂直管理单位主管节能工作的负责同志和申报创建示范单位的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同志共140余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