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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共机构节能专报(第84期)
     
    来源: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处   时间:2013年05月27日

     

    公共机构节能专报

     

    84

     

    辽宁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524

     

    强化管理 狠抓落实 凤城市公共机构

    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凤城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紧紧围绕丹东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组织领导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强化管理,狠抓落实,促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2012年,实现公共机构人均耗能161.7千克标准煤,比2010年下降12.98%;单位建筑面积耗能13.33 千克标准煤,2010年下降6.9%。以2010年为基数,实现既有非节能建筑节能改造率达3.45%,办公区内高效光源使用率达97.72%,节水型器具使用率达50.64%,用水分户计量达51.85%,节能型燃气灶具使用率达34.38%。

    一、全面动员部署,健全组织机构

    为加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力度,按照丹东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11年,凤城市全面动员部署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政府办主任和发改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委办、政府办等36个单位为成员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统一规划、组织、管理和监督。同年,经市编办审批,政府办增设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公室,配备了人员,明确了职责。全市纳入管理范围的84个单位均成立了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节能工作联络员,安排了专(兼)职人员负责节能管理工作。截至2011年底,全市已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为下步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夯实数据基础,开展业务培训

    为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夯实能耗数据基础,规范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凤城市公共机构节能办专门开办了一期能耗统计软件培训班,全市所有的乡镇(区)、市直主管单位和部分基层用能单位200余人参训。通过培训,统计人员全面掌握了统计软件的应用和统计操作技能,初步形成了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的管理布局。

    三、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体制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凤城市节能办先后出台了《公共机构节电节水节油节气节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和《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有效推进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

    四、严格监督检查,落实目标考评

    近年来,凤城市节能办组织相关人员成立检查小组,分别对教育局、信访局、爱阳镇政府、弟兄山镇政府等20多个单位进行了现场抽查、评分,对受检单位提出了科学合理的建议和严格要求,并督促高能耗部门及时整改。将丹东市下发的考核指标进行了层层分解,会同市考评办联合下发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考评方案》,并将每次考评结果予以公示和评比。

    五、抓好项目改造,加快节能工作进程

    凤城市各级公共机构高度重视节能改造工作,针对综合楼、暖气管网、便民服务中心、文化站、高效照明等改造项目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了大规模改造,成效显著。对供暖系统进行改造,拆除学校、医院等各单位大小锅炉17台,总吨位178吨,统一购置了2130吨高效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型锅炉,共节约经济成本30%,减少SO2排放量30%,烟尘排放下降46%。凤城一中水源热泵地温空调工程共投资998万元,每年可节约资金30万元。凤城市中心医院水源热泵空调系统工程共投资1000余万元,每年可节约费用218万元。

    六、加强节能宣传,树立节能意识

    为切实增强公共机构节能意识,作为节能工作的倡导者和组织者,凤城市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工作,至今已报道50篇,营造了良好的节能氛围。同时,借助节能宣传周开展了以“节能低碳、绿色发展”为主题的节能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20000余份,悬挂横幅45条,设立展板26块,并利用LED大屏幕进行滚动宣传,充分发挥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的表率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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