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辽宁省人民政府
    邮箱
  • 无障碍浏览
  •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2016年度预算公开
     
    来源:局办公室   时间:2016年03月22日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2016年度预算公开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中央、省委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群众来信及网民留言的督查督办等落实工作;负责省直党群系统的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督促办理工作;负责中央办公厅和省委、省政府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题目的督查调研工作。

    2、负责省委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和省委领导同志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省委对外接待工作和总值班工作。

    3、负责省委日常文书处理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中央、省委文件和党政军机关及其重要部门重要文电、信件的传递工作。

    4、负责省委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业务工作。

    5、围绕省委决策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承担省委文件、文稿、领导讲话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

    6、负责省委机关党刊《辽宁工作》的编辑和出版工作;负责全省党委办公厅(室)系统办公自动化的有关工作。

    7、负责省委领导和省委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省委机关行政后勤和办公厅及厅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8、管理省委机要局、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省国家保密局)、省委党史研究室。

    9、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开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统管的省直机关8个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3个;事业单位5个。

    三、公开预算报表

    12016年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部门预算收支公开总表

    22016年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部门预算按功能科目公开总表

    32016年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公开表

    42016年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部门预算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公开表

    52016年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部门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公开表

    62016年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公开表

    72016年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支出公开表

    82016年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公开表

    9、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公开表

    10、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公开预算报表请见附件)

    四、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2016年预算公开重要事项说明

    按《预算法》等有关法律制度要求,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2016年部门预算中,收入预算1243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09.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660.5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470万元。

    支出预算1243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65.7万元,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商品服务支出3625.5万元,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64.4万元,反映政府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费、住房公积金、取暖补贴费等。项目支出2984.2万元,用于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全年收支平衡。

    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总预算48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406.7万元,公务接待费82.6万元。与2015年“三公”经费总预算706.76万元相比,减少217.46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等要求及公务用车改革政策,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附件下载】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郑重声明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405号   辽ICP备17018487号-1  网站标识码:21000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