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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指南

    车辆通行证办理办法

      申请条件:省政府北陵大院工作人员的私家车、东新村住户的私家车、省政府直属各厅局、各市、国家驻省单位、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的公车;省政府直属各厅局、各市副厅实职以上领导私家车。 

      办理材料:1、公车:单位介绍信、“省政府车辆出入证申报表”;2、院内各单位私家车:院内各单位办公室统一填写“省政府车辆出入证申报表” 并加盖公章;3、东新村住户私家车:以保卫处数据库登记数据为准,新增车辆提供户口本、行车证。 

      办理地点:省政府机关保卫处(北陵大街45-9号112房间) 

      办理机构:省政府机关保卫处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时间:每年12月份(根据实际情况) 

      联系电话:024—86909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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